【大河财立方消息】8月13日,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浙江省加快推动“人工智能+医疗健康”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5-2027年)。
计划指出,到2027年,浙江省将全面建成国家人工智能医疗行业应用基地,打造以安诊儿医疗大模型为核心的医疗智能体集群,培育50个以上高质量行业语料库和专病专科模型,突破转化10项以上医学AI核心技术,建设面向公众、医生、医院、科研、产业、政府等6大领域100个以上医疗健康重点场景。具体做法包括:
构建模型矩阵。打造多模态医疗行业大模型,建设全自主AI研发框架,形成共性模型服务能力。开发覆盖医疗服务、健康管理、公共卫生、药械研发、行业治理等一批专病专科模型和医疗智能体。
建设数据标注平台。制定医疗文本、表格、图像、音视频等多模态健康医疗数据标注标准。加快智能化标注审查、质量评估、基于医疗思维链的专家标注等数据标注工具研发。
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公众健康。迭代推广数字健康人·安诊儿,构建覆盖就诊全流程的个性化智能体服务集群,普及“人人拥有、陪伴一生”的数字医生。推广智能可穿戴设备及具身智能应用,探索人工智能面向老年人、孕产妇、婴幼儿等重点人群开展个性化健康服务应用。
展开剩余88%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未来医院。聚焦新基建、新医疗、新服务、新管理、新科研、新环境、新生态等未来医院七大创新领域,推进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全面赋能诊疗技术提升、服务体验改善、医院管理增效、临床研究协同,打造万物互联、全景智能、数字孪生的未来医院。
企业、科研院所等牵头组建人工智能与药械创制、脑机接口等领域创新联合体。鼓励生物医药产业和人工智能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建设一批人工智能、医疗健康相关领域省级未来产业先导区。围绕人工智能芯片和智能传感器等技术研发,在细胞与基因治疗、脑机接口、合成生物、手术机器人等未来产业开展应用。
浙江省加快推动“人工智能+医疗健康”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5—2027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人工智能+”行动战略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数字浙江”建设推动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加快医学人工智能发展应用,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目标
以高标准建设国家级人工智能医疗行业应用基地为引领,立足浙江、辐射全国,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集约统筹、安全可控发展原则,推动人工智能全面赋能卫生健康事业和生命健康产业,打造“人工智能+医疗健康”中试验证、行业应用和产业生态高地。
到2027年,全面建成国家人工智能医疗行业应用基地,打造以安诊儿医疗大模型为核心的医疗智能体集群,培育50个以上高质量行业语料库和专病专科模型,突破转化10项以上医学AI核心技术,建设面向公众、医生、医院、科研、产业、政府等6大领域100个以上医疗健康重点场景,培育一批医学人工智能创新型企业和复合型人才,构建从基础设施保障、关键技术攻关到创新应用示范的医疗人工智能创新链、服务链、产业链,形成辐射全国的政企研医协同网络。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支撑体系。
1.完善算力保障。依托健康云等,加快建设符合卫生健康行业特点的多元算力供给体系和统一调度平台,形成架构统一、集约共享、全栈赋能的算力支撑能力。通过算力券等形式降低医疗卫生机构的算力使用成本。(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省卫生健康委)
2.集聚数据资源。制定完善卫生健康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利用制度,规范健康医疗数据采集、加工、流转、利用。建立健康医疗数据标准体系。推动健康数据高铁提质扩容,加强多主体、多模态数据汇聚。建设卫生健康行业可信数据空间,研发数据治理工具和智能引擎。建设省级医学生物信息数据库,共建共享行业高质量数据集、语料库。(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数据局、省医保局、省药监局、省疾控局、省中医药管理局)
3.构建模型矩阵。打造多模态医疗行业大模型,建设全自主AI研发框架,形成共性模型服务能力。开发覆盖医疗服务、健康管理、公共卫生、药械研发、行业治理等一批专病专科模型和医疗智能体。(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网信办、省医保局、省药监局、省疾控局、省中医药管理局)
4.强化科技攻关。聚焦人工智能数据与应用、脑机接口、新药创制等领域部署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加强多模态人工智能、具身智能与医学、药学交叉领域的科研布局。鼓励科研机构加强医学人工智能跨学科合作,形成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研成果。(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
(二)打造共享平台。
5.建设数据标注平台。制定医疗文本、表格、图像、音视频等多模态健康医疗数据标注标准。加快智能化标注审查、质量评估、基于医疗思维链的专家标注等数据标注工具研发。建立临床医生与信息专家、医疗机构与科技企业共建共享的健康医疗数据智能标注工作机制和信息平台。(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数据局)
6.建设测评验证平台。构建医学人工智能权威测试数据集,建立算法性能测评、服务能力成熟度评估、安全和伦理评价等测评验证标准体系。建设医学人工智能测评验证平台,开展以专科专病模型、医疗智能体、智能医疗器械产品等为重点的测试、评价、验证服务。(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数据局、省药监局)
7.建设成果转化平台。建立医学人工智能产品超市,实现知识、工具和应用组件等统一管理和线上流通。建设专业化技术市场,提供种子资金支持、市场需求评估、商业模式设计等服务。推动人工智能、医疗健康领域相关链主企业的重点攻关产品市场化应用。(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医保局、省药监局)
(三)加快行业应用。
8.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公众健康。迭代推广数字健康人·安诊儿,构建覆盖就诊全流程的个性化智能体服务集群,普及“人人拥有、陪伴一生”的数字医生。推广智能可穿戴设备及具身智能应用,探索人工智能面向老年人、孕产妇、婴幼儿等重点人群开展个性化健康服务应用。(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数据局、省疾控局、省医保局)
9.推动人工智能赋能临床医疗。围绕常见病、慢性病及疑难疾病等临床诊治,加快人工智能技术研发应用,重点推进影像、病理、心电、内镜等领域的辅助诊断算法优化与临床验证。打造多学科联合的智能临床辅助决策系统。推动智能医用机器人在手术、康复、护理等场景应用。支持成熟度高、普适性强、安全性好的医学人工智能产品优先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广应用。(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药监局)
10.推动人工智能赋能科研教学。搭建知识挖掘智能体,构建多模态医疗数据与医学知识融合的知识库、知识图谱等科研工具。探索人机协同的临床科研创新系统。基于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混合现实等技术,开发个性化辅助学习的医学虚拟导师,打造医学仿真教学和实验环境。(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科技厅、省教育厅)
11.推动人工智能赋能中医药发展。完善中医药数字化标准体系,建设中医专病数据库和经典医案库,开展中医临床智能辅助诊疗。研发中医四诊合参智能终端、中医康复、智能服务机器人等智能设备。探索名老中医数字化传承和中药饮片智能分级技术。推动人工智能赋能中药制剂创新研发和质量评价。(责任单位: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药监局、省科技厅)
12.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公共卫生。构建基于多源数据实时融合与自适应模型的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闭环体系。加快流行病学调查、肿瘤“防筛诊治康”全程管理、免疫规划等领域的智能应用,推广个人全生命周期“电子预防接种证”。创新卫生监督执法方式,推动非现场监管,提高监督执法效能。(责任单位:省疾控局、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
13.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未来医院。聚焦新基建、新医疗、新服务、新管理、新科研、新环境、新生态等未来医院七大创新领域,推进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全面赋能诊疗技术提升、服务体验改善、医院管理增效、临床研究协同,打造万物互联、全景智能、数字孪生的未来医院。(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14.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医保管理。构建医保智能监测监管模块,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开发多场景预警模型,实现医保智能化、全覆盖、穿透式反欺诈监管。创新医保服务模式,建设医保“即问即办”智能体,构建全流程智能化服务链。打通医保与商保数据,促进医保商保“双平台一通道”发展。(责任单位: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
15.推动人工智能赋能药械研发。推动人工智能融入创新药和新一代智能医疗器械研发全过程,加快在疾病机制探究、药物靶点发现、药物分子设计等复杂领域应用,加速新药研发和临床试验进度。探索构建智能、精准、兼容的医疗物联网体系。开拓脑机接口在医疗、康复、健康干预等场景的创新应用。(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经信厅、省药监局、省科技厅)
(四)培育产业生态。
16.促进产业链协同发展。支持企业、科研院所等牵头组建人工智能与药械创制、脑机接口等领域创新联合体。鼓励生物医药产业和人工智能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建设一批人工智能、医疗健康相关领域省级未来产业先导区。围绕人工智能芯片和智能传感器等技术研发,在细胞与基因治疗、脑机接口、合成生物、手术机器人等未来产业开展应用。(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
17.加大企业孵化培育力度。培育壮大“人工智能+医疗健康”企业梯队,支持相关领域优质企业申报雄鹰企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隐形冠军”企业。支持各地招引一批医疗健康相关领域的国产智算芯片、数据服务商、通用大模型研发企业分支机构或研发中心。(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
18.支持开展行业交流合作。完善医学人工智能“会、赛、展”交流平台。畅通多元化国际交流合作通道,主导或参与制定、修订国际医学人工智能标准。鼓励“人工智能+医疗健康”企业出海拓展。(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经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省药监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全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的医学人工智能创新发展机制和公共服务平台,统筹推进卫生健康领域算力、数据、模型和场景建设应用。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严格遵循“应统尽统、共建共享”原则,充分运用公共平台、开源社区等,有序开展医学人工智能场景建设和应用,避免小而散、低水平重复。
(二)加强部门协同。聚焦重点工作、关键环节,强化卫生健康、发展、经信、科技、药监、医保等多部门协同联动,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形成政策合力。深化推广智能医疗器械“研审联动”机制,优化审批流程。拓展医疗服务收费政策适用范围,加快兼容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加强产学研用协同,加速技术转化与场景创新。
(三)加强资金支持。统筹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等各类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和产业基金支持医学人工智能研发与应用。支持医疗机构加大人工智能研发应用投入,强化资金绩效管理。搭建产融对接通道,优化全周期金融服务。
(四)加强人才引育。超常规引育医学人工智能领域专家团队,建设卫生健康人才大脑,精准匹配人才需求与成果。依托国家医学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联合中国医学科学院等国内顶尖科研院校建立健全培训培养体系,创新培养模式,打造国际化复合型人才队伍。
(五)加强安全保障。强化数据隐私保护,完善医疗健康数据分级保护与全周期治理体系。健全动态监管和安全评估机制。加强医学人工智能伦理安全规范研究,坚持“以人为本、智能向善”,确保合规安全使用。
实习编辑:金怡杉 | 审核:李震 | 监审:古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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